一、招生计划数
2022年教育学博士研究生第二批招生名额共6名,其中,普通计划5名、部省合建计划1名。
二、入闱面试考核名单
序号 | 报名号 | 考生姓名 | 报考专业名称 | 类别 | 初审总分 |
1 | 1038405112 | 申政清 | 高等教育学 | 普通 | 100.00 |
2 | 1038405214 | 朱敏 | 教育发展与治理 | 普通 | 98.48 |
3 | 1038405177 | 方芳 | 高等教育学 | 普通 | 91.92 |
4 | 1038405159 | 赵志强 | 高等教育学 | 部省合建 | 88.48 |
5 | 1038405299 | 方亚军 | 高等教育学 | 普通 | 82.67 |
6 | 1038405287 | 谢升梅 | 高等教育学 | 普通 | 80.44 |
7 | 1038405133 | 王秀文 | 比较教育学 | 普通 | 77.98 |
8 | 1038405192 | 屈西西 | 高等教育学 | 普通 | 75.24 |
9 | 1038405216 | 汪树坤 | 教育发展与治理 | 普通 | 74.65 |
10 | 1038405352 | 王勇 | 教育史 | 普通 | 74.50 |
11 | 1038405087 | 王凯 | 高等教育学 | 普通 | 73.62 |
注:按考生初审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三、面试前考生需提交审查资料
考生应在2022年4月21日(周四)下午17:00前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至邮箱gjs@xmu.edu.cn,邮件主题注明:第二批Ph.D.招生考核资格审查+姓名。
1. 《诚信复试承诺书》扫描件;
2. 录制签订和朗读《诚信复试承诺书》的视频;
3. 《告知书》扫描件;
4.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扫描件,境外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扫描件);
5.硕士期间成绩单扫描件(需有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
6.外语水平证书扫描件;
7.身份证扫描件;
8.硕士学位论文查重报告。
注:
1. 凡未进行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需向我院寄送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网页:http://zs.xmu.edu.cn下载;考生提供接到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通知时档案所在单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此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四、面试考核模拟演练
2022年4月22日(具体时段另行通知),申请者参加线上考核模拟演练(含身份核查和宣读考试纪律),按报考号顺序进行。模拟演练结束后抽取笔试考核分组及面试考核顺序。
五、面试考核形式与内容
1.笔试
(1)笔试科目一《教育理论(高等教育学)综合》(闭卷),满分100 分。
考试时间:2022年4月24日(周日)上午9:00-11:00,地点:线上参加。不指定参考书目。
(2)笔试科目二《专业外语》(闭卷),满分100 分。
考试时间:2022年4月24日(周日)下午3:00-4:00,地点:线上参加。不指定参考书目。
2.面试
时间:2022年4月26日上午8:30-11:00。
地点:厦大学生公寓海韵八教育研究院报告厅、610室(考官)+线上(考生)。
面试重点考查申请人在本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等。每位申请者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个人报告时间约10分钟(使用PPT汇报),问答时间约10分钟。报告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已有研究成果简介、学习研究计划和学术报告(题目自拟)。
考官组由不少于5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成员按百分制独立评分。面试过程实行全程录像、录音、笔录。
六、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向我院寄送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申请者进行集中体检,请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考核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收件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592-2187500
收件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门大学学生公寓海韵八教育研究院
快递公司:顺丰(指定)
七、录取
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初审和面试考核总成绩择优决定拟录取考生,其中,初审成绩占20%,面试考核成绩占80%。
拟录取名单经院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学校审核批准。
八、其它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面试考核(含笔试、面试等)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核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经审核鉴定为严重学术不端者;
5.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
教育研究院
2022年4月20日